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管理推荐

注:该管理推荐于年12月推出,是基于现有证据做出的最新推荐。在原有基础上做出了部分修改,与既往推荐最大的不同是基于胆汁酸水平和风险分层的分娩时机决策,SMFM综合各类证据在终止妊娠时机方面做出基于风险分层后的谨慎建议,以36周、39周、总胆酸水平40和μmol/L为界点分别做出不同终止妊娠时机推荐。另外也对晚期妊娠ICP胎儿监护、UDCA治疗的意义做出说明与建议。因ICP不良妊娠结局的不可预测性,临床工作中对于ICP的管理存在很多疑惑与争议,尤其在为避免可能出现的死胎终止妊娠孕周选择上存在混乱。该管理推荐也与国内外共识存在一些差异,临床决策应综合考虑国内外各类推荐、可能的不良妊娠结局、医源性早产、患者意愿等。

推荐

证据级别

1

对可疑ICP患者检测血清胆汁酸和肝脏转氨酶

1B

2

推荐UDCA作为妊娠期胆汁淤积症状处理的一线药物

1A

3

对诊断为ICP因胎儿检查异常考虑分娩的或在孕晚期诊断为ICP的建议加强胎儿监护

2C

4

对于总胆酸≥μmol/L的建议在/7周分娩,因在此胎龄前后死胎的风险会明显增加

1B

5

对于总胆汁酸水平μmol/L的ICP建议在妊娠/7周至/7周之间分娩。

1C

6

对于妊娠</7周考虑分娩且之前未进行促肺成熟的建议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

1A

7

对于临床诊断为ICP但未经实验室证实胆汁酸升高的,反对在妊娠<37周分娩

1B

ICP发生在中晚孕期,表现为瘙痒与胆汁酸升高。发生率在人群间存在差异,大约在0.3-15%之间,大多数报道在0.3-0.5%。对母体危害较小,对胎儿的危害主要是早产、羊水粪染和死胎。非妊娠期妇女胆汁淤积绝大多数是潜在肝脏疾病的表现,最常见的是胆道疾病,自免性疾病少见。ICP通常为自限性疾病,产后消失。除瘙痒外,死胎风险增加是医患双方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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