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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9点许,龙港市白河路金湖小区边上一处某废品收购站发生起火,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及时赶到现场扑救,所幸无人员受伤。
20分钟后,火势已得到有效控制;30分钟后,火已全部扑灭,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焚烧垃圾属于违法行为,要是火星飘到旁边小区引发火灾更是不堪设想!
包括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等行为,如发现有焚烧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积极发动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举报。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给大家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来源:龙港网综合与环境与生活编辑:陈峰审核:曹素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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