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你的认知,这5种情况意外险都不赔

意外保险由于规则简单、保费低,对投保人的年龄和过往疾病都要求不高,因此很受大家欢迎。但是对意外险的理赔标准,应该很少有人仔细看过。通常我们认为只要是由于意外导致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进行赔付。因此当意外来临的时候,我们找到保险公司赔付,才发现很多情况是无法通过意外险进行赔付的。今天鹏鹏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些容易产生理赔纠纷的各种情况。

1、摔倒死亡不赔

王大爷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滑倒昏迷。家人发现时已不能自主呼吸,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按我们通常理解这种肯定属于意外,得赔付了吧。但是到了保险公司报案后还是拒赔的。

理由:保险理赔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这起事故中真正导致王大爷死亡的是其自身疾病,而滑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换个角度,如果是一个健康的人摔倒了,可能也就是骨折或一些小擦伤。

2、妊娠意外不赔

在年9月,王女士购买了意外保险。由于怀胎已经6个月,未仔细看清路,被意外被绊倒,身上出现多处擦伤。医院后,所幸胎儿没有危险。在出院后,王女士去保险公司申请意外理赔,被拒绝赔付。

理由:由于妊娠时意外风险系数增加,市面上大多数意外险产品都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因此无法获赔。

3、意外猝死不赔

年,陈先生经过近3个月的连续加班,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因为过度劳累,在单位意外猝死。由于单位给每位员工有购买意外保险,因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遭到拒绝后起诉到法院。

理由:猝死本身是一种疾病,而非外部的意外导致的。这种也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畴。不过目前已经有很多保险已经添加了猝死的责任,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可以留意一下。

4、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年8月,赵小姐和几个朋友相约一起去吃烧烤。吃完烧烤后,赵小姐半夜不停呕吐,身体无力伴随全身虚汗。经就医诊断后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病好后,赵小姐到保险公司申请意外理赔,遭到拒绝。

理由:食物中毒有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差异所引起的肠胃疾病,无法排除个体差异的原因,因此意外险不予理赔。如赵小姐和几个朋友都有这种情况,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症状,则可以认定为意外事故。

5、手术意外死亡不赔

年,李先生的妻子给丈夫购买了一份意外保险。4个月后,李先生发生急性化脓性梗阻性胆管炎。在医院进行手术的时候,李先生突然出现心跳过速、呼吸骤停,最后还是没能抢救回来。经过调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李先生的死亡鉴定为医疗意外死亡。事后,医院证明申请理赔,而后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理由:李先生是因为疾病施行的手术,而不是由于意外伤害,且在手术前李先生已经同意实施手术,并对手术存在的风险已了解了。因此不属于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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